延續從「少年的你」,看台灣校園霸凌之調查與處理程序(上)所提到,在《少年的你》電影的開頭,是女主角班上的同學胡小蝶受到霸凌,因而承受不住而自殺,但警方卻因為取證困難,校方又迫於家長的壓力而消極處理,使事件不了了之;另一方面,女主角陳念因為胡小蝶事件的波及轉而親身成為受霸凌者時,也因為學校同學、老師的漠視而只能轉而向男主角小北求助,我們可以看到當校園、師長、乃至整個社會都背棄受霸凌者時,受霸凌者會有多麼無助,因此霸凌的適時發現與妥善處理至關重要,甚至會影響當事人一生。
霸凌行為的受理與調查
疑似校園霸凌事件之被霸凌人或家長,得向行為人(即霸凌者)於霸凌行為發生時所屬的學校(即調查學校)申請調查(教育部反霸凌專線:0800-200-885反霸凌專區網站)。調查學校在受理申請後,應在三日內召開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下稱因應小組)會議,處理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1.組成調查小組: 因應小組於會議開始應決定是否受理,受理後則須「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通常是三人),調查小組雖未規定為校外委員或因應小組成員,但盡量以校外委員且非因應小組成員(或多數為校委員,加上一位校內委員)為主,較為公正。
2.調查報告之決定權: 三位調查小組的調查報告,須送回因應小組決定確認,由因應小組肯認或否定調查小組結果,故調查報告最後決定權還是在因應小組。
3.須於受理申請的次日起二個月內處理完畢:處理完畢後,應以書面通知申請人與行為人家長關於調查及處理結果,並告知不服結果時的救濟程序。
4.另外,當教職員、其他民眾、學生、警政機關、醫療或衛生福利機關或是大眾媒體報導發現學生有霸凌情形時,應立即通報校長或學務單位或向調查學校檢舉,調查學校亦應就事件進行初步調查,並於三日內召開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會議,開始處理程序。需特別注意,前述的調查學校是指行為人的學校,但如果行為人有多數,分別屬於不同學校時,應以先受理申請調查或檢舉之學校負責調查,相關學校應派代表參與調查。若行為人因為畢業、退學、轉學等情形而已經不再是調查學校或前項參與調查學校的學生時,調查學校應以書面通知行為人現在就讀的學校派代表參與調查,被通知的學校不得拒絕。
學校調查霸凌過程的注意事項
學校經過前述方式得知霸凌情況並且依照相關權責成立因應小組後,在調查霸凌的過程中,為了保護當事人權益並避免二度傷害,應該注意以下事項:
1.調查時,應給予雙方當事人充分陳述意見之機會;當事人為未成年者,最好由家長陪同,以保障未成年者之陪伴權。
2.學校就當事人、檢舉人、證人或協助調查人(解釋上應包含因應小組及調查小組成員)之姓名及其他足以辨識身分之資料,應予保密,故相關調查報告及會議紀錄須注意上述保密規定。
3.學校因調查的必要,可於不違反保密義務的範圍內,作成書面資料交給行為人、被霸凌人或受邀協助調查之人閱覽或告知其大意。另外,涉及未成年人之成長權及個人資料保護,當事人已蒐證取得有關成立霸凌之有利或不利證據,惟學校須提醒當事人及其家長不得洩漏或不當使用任何足以辨識未成年人相關資料之訊息(如學校、班級、學號、照片、電磁紀錄等等),以免調查同時當事人及其家長卻又另外觸法,衍生不必要糾紛。
4.若該事件涉及司法程序,因應小組的調查處理,不受該事件司法程序是否進行及司法處理結果之影響。
因此,學校在調查的過程中應特別注意上述四點,並且秉持發現事實真相、保護當事人隱私、避免二次傷害的原則妥善調查處理。
調查後的處理
學校在遵循前述的注意事項妥善調查事件後,若是確定成立霸凌,需做出霸凌調查報告,並且啟動霸凌輔導機制。在輔導過程中,應就當事人及其他關係人,訂定輔導計畫,明列懲處建議或其他必要處置、輔導內容、分工、期程,完備輔導紀錄,並定期評估是否改善。所謂的「必要處置」可包含:
1.彈性處理當事人之出缺勤紀錄或成績評量,並積極協助其課業,得不受請假、學生成績評量相關規定之限制。
2.尊重被霸凌人之意願,減低當事人雙方互動之機會;情節嚴重者,得施予抽離或個別教學、輔導。
3.避免行為人及其他關係人之報復情事。
4.預防、減低或杜絕行為人再犯。
5.在當事人及家長同意下,進行修復會議。
霸凌調查報告及輔導計畫製作完成後,應送達行為人現所屬的學校處理,在前述的輔導過程後經過評估若是無法改善,學校另應經家長同意,轉介醫療單位、社工單位協助處理。
另一方面,霸凌調查報告也應通知申請調查霸凌的申請人,申請人若對於處理的結果不服,可以在20日之內以書面或口頭附具理由,向學校「申復」;若對於申復結果若仍有不服,應另向當地教育局提出「申訴」,或是提出訴願以及行政訴訟之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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