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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資訊
本案當事人,在上學途中掉了提款卡,他的帳戶就被詐騙集團當成人頭帳戶,匯入了多筆詐騙款項;因為當事人曾經發生過車禍,導致記憶力不佳,時常忘記事情,其母親怕他領不到錢,提醒他要將密碼寫在提款卡上,不料此舉竟然導致當事人被當作詐騙集團同夥,遭檢察官以詐欺罪起訴。我們利用當事人曾經的診斷證明,證明當事人在本件案發之前,確實發生過車禍,及當事人與其母親同日的對話紀錄,與帳戶的匯款交易紀錄,證明此帳戶是當事人日常生活重要之帳戶,不會輕易提供給詐騙集團使用,且檢察官所提出不利被告的諸多證據無法證明被告犯罪事實確實存在,成功使法官作出無罪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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