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資訊專欄 > 【所有權糾紛,律師協助訴訟】#台北法律事務所
本案中雙方當事人皆為A地所有人,然被告卻擅自將地上鋪設水泥、裝設水龍頭,用來停放私人汽車,更裝設監視器24小時監視’無權占用土地。剩餘所有人因此受有權益上損害,認為共用土地竟淪為被告一人所有,進而找到律師,請律師協助提起共有物返還訴訟,要求被告將占用部分返還,並將土地上之水泥、水龍頭以及私人汽車移除,以排除對A土地之侵占。律師透過所有權狀以及共有規定,也成功為共有人取回土地,並應當事人要求,向被告請求給付占用期間以來,所應給付的使用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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