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資訊專欄 > 【車禍傷害案件,律師協調促和解】#車禍訴訟律師推薦 #刑事訴訟律師
本案當事人是一名計程車司機,因為一時疏忽,沒有與併行的機車保持安全距離,導致兩車發生碰撞,使機車駕駛左手骨折,當事人被檢察官以業務過失傷害起訴。此案件在劉律師的幫助下,成功讓當事人與對方和解,讓告訴人撤回告訴,使本案判決公訴不受理。
【劉安桓專欄】從世足賽談姓名肖像保護
【劉安桓專欄】賣安博盒子有罪!看劇或線上追劇APP也是?
【離婚訴訟爭議,當事人勝訴判決】#台北家事訴訟律師
【劉安桓專欄】如果學生動不動就要告,老師還能怎樣教育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