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名媛慘遭前夫毒手 單親如何預先規劃子女財產?

 

香港時尚界28歲名媛蔡天鳳被鄺姓前夫一家殺害,慘遭肢解烹屍震驚兩岸,殘忍手法人神共憤,除了讓主播在播報新聞的過程中忍不住濕了眼眶外,也讓分屍處的當地居民直呼不敢喝「蘿蔔排骨湯」,今天就讓我們藉由這則新聞來跟大家分析一些相關的法律問題,順帶一提的是,這起案例是發生在香港,因此相關事件都是適用香港法規,但這種謀財害命的案件在台灣也不算少見,所以就讓安律師告訴你如果這起事件發生在台灣,我國法律是怎麼規定的,以及我們可以怎麼做去提前預防與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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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誰可以繼承蔡女的龐大遺產?

首先,前夫因為已與蔡女已離婚,故沒有繼承資格,至於前夫的其他家人自始就不在民法規定的繼承人之列,因此不論是前夫還是其家人,都沒有蔡女的遺產繼承資格。接著,蔡女與現任丈夫似乎未登記,兩人在民法上仍不是他方的「配偶」,所以該「現任丈夫」也沒有繼承資格。最後,蔡女有四名子女,他們就是民法上所稱的「直系血親卑親屬」,所以蔡女的龐大遺產就會由這四名子女平分繼承。

 

二、假設蔡女與鄺男未離婚,那鄺男還可以繼承嗎?

此時鄺男就是蔡女的「配偶」,也就當然有繼承權,然而如果之後鄺男確定就是殺害蔡女的兇手,並受法院殺人罪之宣判而必須入監服刑,此時就符合民法第1145條第1項第1款的喪失繼承權事由,也就無法繼承蔡女的遺產。

 

三、鄺男沒有繼承權,那為什麼還要殺掉蔡女呢?他還可以當蔡女小孩的監護人管理蔡女遺產?

依照實務見解,父母一方單獨監護子女突然走了,他方當然恢復為監護人,所以蔡女死後,鄺男當然成為小孩的監護人,依照我國民法規定,就可以管理小孩繼承的遺產,這就是為什麼他明知自己沒有繼承權,但還是殺掉蔡女的最大可能原因。

 

四、鄺男殺妻有內幕!?千萬豪宅將歸誰所有?

從新聞報導來看,鄺姓一家所居住的千萬豪宅,實質上是由蔡女出資購買的,而根據這樣的關係,在法律上比較類似於所謂「自益信託」,也就是說雖然房子都是前夫一家在使用,但最終該房子還是歸屬於蔡女,既然蔡女已經身亡,信託關係當然就跟著消滅,這棟房子也就成為蔡女遺產的一部分,而由其未成年子女繼承。

 

五、從蔡天鳳凶殺案,律師分享「單親爸媽遺產規劃」三招

(一)預立遺囑

首先就是「預立遺囑」,特別是那種擁有大筆遺產的情形,子孫爭產等情況十分常見,所以律師建議大家最好在生前就預立好遺囑,特別是在父母稍有年紀,但小孩仍未成年的時候,這個做法可是相當重要的!至於遺囑怎麼預立,律師之前也有寫過相關文章。

(二)照顧未成年子女部分信託

除了在生前預先擬好遺囑外,律師也建議大家可以先把財產信託給銀行或是相關信託機構,確保自己在遺囑中所設定的使用方式可以確實被執行,比如說:按月給付小孩的生活費2萬元,其他財產則等小孩成年後才可以動用等。

(三)指定保險受益人

最後,律師也建議大家可以買「保險金信託」,把保險的理賠金交付信託,並指定受益人,在契約附註「一旦發生理賠或是期滿致保險公司須給付保險金時,由保險公司將保險金撥入保險受益人的信託專戶內」,如此不僅可以指定保險金用途,也可避免被前配偶或是監護人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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