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霆委任本網站劉安桓律師已提告刑事詐欺取財罪,也在聯繫其他受害者,打算共同到美國提告,現在開記者會就是想呼籲大家提高警覺。疫情當前,民眾務必提高警覺、小心求證。就讓律師來告訴您,常見的三種實務詐騙手法,以及遇到被詐騙應該怎麼辦!!
(影音網址:Youtube)
一、實務常見詐騙類型
(一)吸金詐騙
以高投報率之投資為名(例如:買房地產、禮卷等),吸引民眾參與投資,透過利潤加強民眾信任度使其誤信投資確實存在,藉此詐騙更多本金。
(二)銀行帳戶詐騙
詐騙集團取得被害者個資(例如:網購分期付款、抽獎引誘付款),並假冒銀行通知被害人個人資料已外洩,要求受害者聽從指示至提款機更改密碼,以此方式詐騙錢財。
(三)網路交友詐騙
詐騙集團利用網路聊天室假冒身份,假藉理由向被害者借錢,款項到手後不知去向。
二、遇到詐騙? 教你3招補救程序!
(一)撥打110報案或前往警局報案
發現被詐騙時,應立即到警局報案做筆錄,並保留報案三聯單(受理案件證明單),同時請警方馬上通知受款銀行,凍結詐騙帳戶,才可以在最短時間將詐騙帳戶列為「警示帳戶」,避免詐騙者提領。
(二)前往詐騙帳戶銀行
若幸運地有即時凍結詐騙的銀行帳戶,可攜帶報案三聯單、匯款證明等相關文件至詐騙帳戶銀行請求返還被騙的錢。
(三)對詐騙者提告
若錢已被詐騙集團取走,則必須採取法律途徑才有機會找回,可以在警局做筆錄時直接提出告訴、至檢察署按鈴申告或委任律師撰寫書狀向法院提起自訴。民眾得提告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若詐騙者係三人以上之詐騙集團,更會構成刑法第339-4條第1項第2款之「加重詐欺罪」。
此外提醒民眾,若帳戶變成詐騙集團手中的「人頭帳戶」,損失金錢事小,嚴重的話還會被當成詐騙集團的共犯,務必謹記以下自救重點:
1.立即報警或掛失,證明自己也是被騙受害者。
2.把詐騙集團的資料提供給警方,如提供帳戶過程的對話紀錄等,使檢察官得以查清自己受害事實。
3.委請法律專業人士協助(例如:律師),了解要如何準備接下來可能的訴訟及如何主張。
三、結語
詐騙集團的手法多變,民眾容易應變不及而陷入騙局,往往事後才發覺大筆金錢已遭人騙走,受騙上當者也可能是有錢人,亦不乏高知識分子,甚至在當事人不知情的情形中轉變成加害者,社會新聞屢見不鮮!因此,律師提醒民眾若真有遇到詐騙,可以透過以上三招盡可能將錢追回來,勇敢捍衛自身的權益,讓詐騙者接受法律上的制裁!
(照片來源:三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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