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骨塔詐騙層出不窮,畢竟靈骨塔是人將來長眠的場所,每個人一定都得經歷這件事,然而詐騙集團正是利用這點以及人性弱點去詐財,運用話術告訴民眾投資靈骨塔可以獲得高利,導致無數民眾受騙上當,究竟有哪些常見的詐騙手法?提供給詐騙集團的帳戶若變成警示帳戶,該怎麼解凍?要如何避免被詐騙?
中山分局長安東路派出所日前接獲轄內金融機構的報案,表示有民眾疑似遭到詐騙而要匯款199萬元,警方到場後欲了解情況,該民眾一開始稱是要匯「裝潢費」,警方進一步詢問後,該民眾才坦承是要投資靈骨塔,最後在該民眾的親人與警方合力勸說下,才讓該民眾打消匯款念頭,所以就讓律師告訴你靈骨塔詐騙的相關法律問題與程序。
一、買塔位到底買到什麼?
目前市面上有很多種靈骨塔位契約,有些只交易塔位使用權,有些則包括靈骨塔座落土地之應有部分或是靈骨塔建物的應有部分,但共同交易標的都是「塔位使用權」,而這樣的契約究竟是買賣還是租賃,相關條文似乎都沒有明確規定,所以就造成市面上很多靈骨塔契約都是寫「買賣契約」,有些甚至使用了「永久使用權」一詞,實務見解(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425號民事判決參照)曾經表示這種永久使用權的買賣契約,只是使用權移轉之債權債務關係,所取得者為使用權,並非所有權,嗣後轉讓該塔位使用權獲取之利益,核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規定之財產交易所得,應依法課徵所得稅。又使用權可以分為「永久使用權」與「固定年限使用權」,如交易的是「固定年限使用權」,一旦使用期間屆滿,遺族就必須領回骨灰,若遺族未領回或是無遺族,很有可能淪落被拋灑的命運。
二、塔位詐騙的常見手法與步驟?
(一)告訴民眾有買家要買其持有的塔位
很多詐騙集團會先以投資為由或各種不當手法,向民眾推銷靈骨塔買賣,聲稱幾年後即可獲利數倍,導致許多民眾持有複數以上的塔位,然後過一段時間後,再告訴這些民眾說有買家要買他們持有的塔位,讓民眾誤信靈骨塔位是一個可以賺錢的投資標的。
(二)強迫推銷加購商品
接著,詐騙集團就會開始跟民眾說要幫忙把塔位出售給買家,但如果搭配一些套裝組合,比如說在上面加刻經文會賣一個比較好的價錢,利用民眾想要脫手變現的心理需求,讓民眾誤以為只要再花一點錢就可以獲利更多。
(三)以稅金名義要求民眾支付費用
另一種常見的詐騙手法就是宣稱買賣塔位會有高額稅金,要求民眾一起負擔,或是以各種節稅的名義向民眾收取手續費,騙他們再另外支出一筆費用。
(四)最後以各種藉口說買家不買了
詐騙集團在上述過程又再次削了民眾一筆後,這時候就會向民眾宣稱買家因為資金無法周轉、投資失利跑路、聯絡不到等理由無法購買,交易便終止,這時候民眾已經投入不少積蓄卻血本無歸,也留下許多難以脫手的塔位。
三、帳戶被警示,四大生活不便?
(一)警示帳戶2-3年
自被通報為警示帳戶後,聯徵中心會揭露警示訊息2年,經原通報機關延長者則為3年,揭露期限從每次通報日起算。
(二)無法正常開戶
一般來說,不論是被列為警示帳戶或衍生管制帳戶,被凍結任一帳戶就不能新設其他帳戶,若該帳戶是當事人的薪轉帳戶,將形同被斷絕收入,為了保障當事人的權益,依《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第13條第2項第5款第1目規定,可以準備在職證明或任職公司之證明文件到銀行申辦薪轉帳戶。
(三)其他衍生帳戶只能臨櫃存提款
民眾所擁有的金融帳戶若被列為警示帳戶,其他開立的存款帳戶,包括在警示帳戶的銀行開立的其他帳戶,或是其他銀行開立的存款帳戶,都會被列為「衍生管制帳戶」,在解除前,提款卡、語音轉帳、網路轉帳或其他電子支付功能都無法使用,會進該帳戶的款項也會被退回,該帳戶的功能僅剩臨櫃存提款而已。
(四)信用紀錄不良
如果警示帳戶涉及的事件最後被判為無罪(例如:不起訴處分、一般商業買賣糾紛、存款帳戶遭盜用等情形),從解除警示的那一刻起,聯徵中心就不會再揭露;但如果是有罪的案件(例如:繳納罰金、判刑執行完畢、緩起訴等情況),則會從解除警示那天起揭露1年的時間,但最長不超過通報日起2年,就會導致當事人的信用紀錄不良。
四.帳戶被警示,該如何解凍?
(喔)取得正式處分或判決
當事人須先取得正式處分或判決書,證明自己符合解除警示帳戶的條件之一,包括警示帳戶涉及的事件獲得不起訴處分、緩起訴處分、無罪判決、繳納完罰金、案件被證實是一般商業買賣糾紛、被證實是帳戶遭盜用、被誤設為警示帳戶等。
(二)前往警察局提出解除警示申請
取得上述的正式處分或判決後,當事人可以攜帶身分證、判決書以及所填寫的填寫解除警示帳戶申請書,前往警察局偵查隊去提出解除警示的申請。
(三)向銀行確認警示帳戶已被解除
警察局確認無誤後,會通報銀行解除警示帳戶之註記,這時候當事人應該打電話到銀行確認警示帳戶已被解除,以保障自己的權利,否則在未被解除的情況下,相關交易功能都會被暫停,對生活造成嚴重的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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