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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一直是世界各國均致力防範卻仍然無法禁絕的一項犯罪,不僅公眾人物涉嫌毒品犯罪的事件屢有耳聞,毒品犯罪更因為資訊科技逐漸便利而逐步入侵校園
隨著現在社會經濟發展,雙薪的家庭結構越來越多,保母及托因中心也因此發展的越發蓬勃,但相關的育兒問題也相繼出現。
義籍商人和台籍空姐爭八歲女兒親權,在改定親權結果出爐前,法院裁定將女童交給生父,女童寫信給蔡英文總統稱想要留在台灣
一名林姓父親在女兒出生後都未曾照顧過他,女兒都由母親單獨扶養長大,後因林父年邁僅能偶爾從事臨時工作又獨居在外,有房租、生活費、醫療費等開銷,進而向女兒請求支付扶養費
台灣詹姓空姐與義大利藍姓富商爭奪女兒監護權越演越烈,原本法官裁定由父親為單獨監護人,並由法院強制執行交付女童給父親帶回,但女童一早就去上學,執行官上午與父親及其律師到小孩就讀的小學要執行交付,遭校方拒
在處理離婚的過程中,孩子常會淪為夫妻雙方談判的籌碼,且都會想爭取孩子的監護權。因此我們需要暸解,由何人行使或負擔未成年子女的權利義務,才可以減低親情受傷的狀況。
常常會聽到有人抱怨討厭自己的爸媽,要跟家人斷絕親子關係,從此不再往來,這樣的主張有效嗎?親屬關係是否有法律途逕可以聲明斷絕?
我國大法官於民國106年5月24日三讀通過《釋字748號》,賦予同性伴侶得以得以享受結婚的權利、負擔婚姻的義務,組成屬於自己的家庭,使同性伴侶在法律上的權利,得到進一步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