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映由香港導演曾國祥執導的的電影《少年的你》講述了身為高中學生的男女主角,在校園的霸凌環境中如何相識、並且相互扶持生存的故事。相信不少家長看完電影有人會訝異,校園霸凌原來離孩子這麼近,然而,霸凌並非只存在於電影之中,而是不斷在你我身邊周遭的校園中發生,這不只在中學,遍及小學,甚至大學,而霸凌可能對受霸凌者產生直接的損害,或是間接影響其身心健全發展,確實是不可忽視的校園問題。
面對霸凌問題,台灣已有「校園霸凌防治準則」,內容規範家長、學校面對霸凌該如何申請與調查處理,筆者曾受邀參予一些校園霸凌的調查與處理,但多數學校與老師,雖知道此準則,但對於調查與處理程序幾乎是不熟悉,也導致家長質疑調查處理流於形式,對校方產生不信任感,屢屢與行為人家長與老師產生摩擦,甚至衍生對行為人家長、校方與老師相關訴訟,因此以下將就校園霸凌的處理以及調查程序做簡要的說明。
霸凌的行為性質
依照準則規定,所謂霸凌是指個人或集體持續以言語、文字、圖畫、符號、肢體動作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間接對他人為貶抑、排擠、欺負、騷擾或戲弄等行為,使他人處於具有敵意或不友善之校園學習環境,或難以抗拒,產生精神上、生理上或財產上之損害,或影響正常學習活動之進行。
在中小學的教育環境中,學生們除了教室中的學習以外,也正在學習人際互動以及團體生活,人際互動的過程中自然也就包含了衝突、排擠、欺侮等等負面的成分,而教師居於引導者的地位,必須時刻注意學生之間的互動是否是正常的互動行為,或是已經變質為學生無法自行學習處理的霸凌情形。
舉例而言,學生之間會自然形成朋友群體,學生也有選擇朋友的自由,在這樣的環境中因為個性的不同,也會有人交遊廣闊,有人獨來獨往。交友本是正常的校園生活而無須過度干涉,但當有學生群體長期或連續刻意妨礙某位特定同學結交朋友,煽動孤立、排擠該位同學,並且造成被孤立的同學心理上感到敵意,感受到欺壓的情況,便很有可能構成「關係霸凌」而需要教師適時地介入。其他的情況,例如同學間玩鬧難免有肢體碰撞與接觸,本也是正常的情況,但是否已經超越了界限造成傷害,也是教師必須時刻注意的。
霸凌行為的發現與通報
霸凌情況大致上可能會由教職員、家長、其他學生或是關係人發現,或是當事人自行檢舉,當以上情形發現學生之間可能已經有霸凌的發生的時候,校方必須著手開始介入,依照準則第十條規定,學校應組成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以校長為召集人,其成員應包括導師代表、學務人員、輔導人員、家長代表、學者專家,負責處理校園霸凌事件之防制、調查、確認、輔導及其他相關事項;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之小組成員,並應有學生代表。因此,當發現有霸凌情形時,主要負責調查並處置的便是霸凌因應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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